执行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缙云县 > 执行信息 > 执行动态 
缙云法院向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出司法建议
时间:2012-08-10   来源:缙云法院   作者:执行局   点击数:   分享到:

89日,缙云法院就此前集中执行以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信用社)为申请执行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信用社发出了丽缙法建(20122号《缙云县人民法院关于对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贷款和借名贷款的建议》。

该建议中,针对信用社长期存在的违规贷款和借名贷款现象,缙云法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对信用社内部人员管理,完善内部制度;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和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三是规范信贷操作,贷前调查要真实,严格核实贷款审查,认证统一,并将贷款合同签字行为采用影印资料留档保管,以便备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缙云设立“残疾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上一篇:缙云法院“重拳出击”,“老赖”无处遁形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