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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改革后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及导诉、材料收转、联系法官、档案查询、投诉建议等窗口服务;负责民商事案件登记、繁简分流、随机分案、管辖权异议裁定工作;负责本院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及司法确认工作;负责加强与各调解组织的协调沟通及特邀调解员的管理、联络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日常来访接待、来信处理工作;负责安排判后答疑、院庭长接访等工作;负责重点信访案件登记、跟踪、督办和协调工作;负责涉诉信访案件的报备终结工作;负责本院节假日及重大会议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诉讼保全、委托送达工作;负责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公诉及其附带民事诉讼和应当由刑庭审理的自诉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做好对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项。

 

(三)民事审判一庭

 

负责审理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侵权责任纠纷);负责家事审判工作;负责审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四)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理本县各类复杂的商事纠纷案件(具体包括与企业、公司、合伙有关的合同纠纷,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开展法律咨询,加强法制宣传;办理其他有关的经济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事项。

 

(五)民事审判三庭

 

依法负责审理本院民间借贷、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依法审理涉及山林、土地、城建、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环境资源等行政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合法性审查;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开展依法行政的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有关的赔偿工作事项;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项。

 

(七)执行局

 

负责本院审判的以及其他法院委托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的执行;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依法组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妨害执行的行为人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实施工作事项。

 

审查处理案外人异议、执行异议;对案件的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作出裁决;负责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监控;负责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建设;负责执行质效数据统计、调研宣传、文字综合等;负责执行案件质量监管及督导;负责涉执行信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诉前和诉讼保全实施;办理被上级机关或其他部门监督的执行案件;提出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执行综合工作事项。

 

负责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刑事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和其他临时性执行工作。

 

(八)政治部(机关党委)

 

办理本院党组决定的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办理本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办理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申报工作;负责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法官的相关考试、考核、等级评定与晋升工作;负责司法警察警衔呈报工作;协助县主管部门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院接收军转干部、录用新进人员的考察考核工作,办理本院其他人事调动事项;负责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本院队伍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落实县委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干部培训计划,完成上级法院和本院部署的干警培训任务。

 

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情况;受理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罗列督查、督办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综合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机要、档案、文印、保密、公章管理等工作。

 

(十)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开展审判管理、阳光司法、司法统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工作;实施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建立动态监督机制,对案件审理、执行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内容有整合);建立、管理法官业绩档案;负责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件的审理、民商事再审案件的审查和审理;负责信息化硬件建设、更新与维护,软件维护应用和远程庭审等信息化工作;处理其他审判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法院全面工作的调查研究,适用法律、政策的研究指导,提供决策参考(内容有整合)。负责平安综治、文秘、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负责院长批示件和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起草相关文件、工作报告等综合文稿(内容有整合);负责新闻发布事项;负责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

 

负责本院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等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本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负责本院通信、办公现代化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后勤管理事务;负责本院诉讼费的收取和业务经费的管理等工作;办理本院对外接待工作事务;负责本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二、机关直属行政机构及职责

 

(一)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地处置等工作;负责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管理好枪支、弹药、警械;组织法警业务技能训练;办理其他工作事项。

 

三、派出机构及职责

 

(一)壶镇法庭

 

依法裁判民事、经济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自诉案件,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后勤服务管理处

 

做好食堂管理、财务工作、网络管理与运维、基础设施维护及建设等,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人员编制和职数

 

政法编制112名。事业编制5名。核定股级职数40名,其中正股15名,副股25名。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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