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丽缙商初字第1662号
原告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陈钟溪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9月17日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陈钟溪归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9769.61元。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陈钟溪于2015年10月底前归还给原告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透支本金19769.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