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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两比两问强执行”深化“事不过夜”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3-06-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缙法〔201341

缙云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

“两比两问强执行”深化“事不过夜”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引导法院干警以事不过夜的意识,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共缙云县委办公室、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两比两问强执行”深化“事不过夜”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353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部署精神,在全院深入开展以强化执行力为目标的“事不过夜、比学赶超、问责问效”主题作风建设,比业绩开展工作问效、比廉俭开展纪律问责,强执行,深化“事不过夜”作风。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执行能力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主要内容

1、在全院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督查问责专项行动。通过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整治“庸、懒、散、奢”之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五个严禁”、省委“六个严禁”及县委“五个一律”等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发展。重点督查拒不执行“八项规定”、最高院“五个严禁”、省委“六个严禁”及“县委五个一律”,顶风违纪的行为;擅离职守、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及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2、我院将为扎实做好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提供“法律”后盾;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商助商、推进借力发展的投资软环境;依法妥善审理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及发展生态旅游过程中的纠纷,依法制裁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推进建设生态文明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3、在审理涉企案件时,要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从大局出发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事”,灵活运用各种司法手段,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适时走访部分企业积极开展送法服务,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实施中遇到的困惑进行上门解答,并结合审判实例,总结归纳企业败诉的成因,从规范用工行为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等四大方面提出预防减少劳动争议的建议。

4、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三改一拆”专项活动有关要求,推进我县“三改一拆”工作,重点督查:

1)顶风进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不按规定主动拆除自建或参与建设的违法建筑;

2)谎报、瞒报、漏报、拒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

3)唆使、纵容、庇护、放任单位或个人顶风进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为其说情、打招呼;

4)干扰、阻挠、抗拒或指使、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执行拆违及相关公务,或侮辱、谩骂、威胁拆违工作人员;

5)编造、散布各种不利于拆违工作的信息和传言,造成不良影响;

6)在查处“两违”工作中参与集体上访或组织、煽动、幕后策划亲友和群众上访闹事;

7)违反规定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补办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手续,帮助责任人逃避责任追究;

8)在拆违工作中作风懈怠或消极对待县委、县政府拆违行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及时、查处不力甚至支持或默许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5、加强审判机关干部的勤政、廉政、善政建设,加大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力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防控机制,优化机关审判作风。通过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落实防控措施,实行风险预警,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自律,预防腐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活动领导机构,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院党组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院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2、全院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内容,找准工作切入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做到上下结合、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克服形式主义,增强工作实效。

3、注重结合,推动工作。要把开展“两比两问两执行”深化“事不过夜”作风建设活动与推动当前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开展“两比两问两执行”深化“事不过夜”作风建设活动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和抓手,以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活动成果。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推进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

缙云县人民法院   

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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