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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县政府十七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时间:2019-09-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一、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强化整体大局意识。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县政府十七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使命、担当意识。制定学习方案或学习计划,将“浙西南革命精神”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等重要内容,通过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载体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以实际行动弘扬践行伟大的“浙西南革命精神”,让红色精神绽放出新的时代光芒,汇聚起“丽水之干”的磅礴伟力。

二、大力延伸发挥司法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继续发挥法院调解优先、诉调衔接的优势,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常驻法院、法庭,推进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协助社区、农村抓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邻里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独居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力度,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三、大力规范完善审执管理,做好清案工作。坚定执行质效评估、均衡结案要求,提前预测收案情况,努力提高审限内结案率;部门及承办法官每周回顾清案工作进度,每个月通报一次质效评估结果,确保均衡结案。同时,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制定清理执行款项工作方案,逐一梳理案件执行款进账、分配、退款等信息,继续推进清理执行款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法院的执行难问题。

四、大力强化保障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一是立案公开。公开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和风险提示等内容,积极提供上门咨询、电话查询、电脑触摸屏自查等方式的服务。二是庭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旁听权,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的规则,积极创造条件消除公众和媒体知情监督的障碍。三是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我院裁判文书均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并通过跟踪、收集、汇总、分析网络舆情,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县政府十七届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县法院迅速召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学习会,并大力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在立足实际,围绕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力争以冲天干劲坚决扛起担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排头兵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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