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视角
当前位置:首页 > 缙云县 > 新闻中心 > 公众视角 
三男子合伙盗“牛腿”被判刑
时间:2016-11-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牛腿柱是江南古建筑中一种重要的雕画装饰,因其雕刻精美,加上悠久的历史,拥有很高的艺术价值,通常被人民视为祖传的宝贝。浙江缙云的陈某、麻某、马某三人盯上了这些宝贝,将其锯下贩卖。

    近日,经检察院起诉,浙江丽水缙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5年1月的一日早晨,家住浙江省永康市方岩镇某老街的村民突然发现村中祠堂的一对的木雕牛腿不见了。该牛腿刻有“天官赐福、当朝一品”字样,一直视为村里的宝贝。

  着急的村民们立即报了警,也加强了警惕,然而还是让小偷钻了空子。2015年2月的一日晚上,有人趁着夜色偷偷撬门进入,将一对“坐骑像人物”木雕牛腿盗走。

    牛腿被盗让村民们很是焦急。万幸的是公安机关几经调查,终于在2016年6月将陈某等三名小偷抓捕归案,并将两对牛腿全部追回。经鉴定,两对木雕牛腿分别价值人民币20万元和10万元。

  到案后,陈某等三人对盗窃两对牛腿的事实供认不讳。另查明,陈某二对牛腿分别以人民币15000元、7500元的价格出售,麻某、马某从中分得人民币6300元、6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三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85000元;被告人麻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被告人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男子派出所内咬伤警察,事后称气过头
上一篇:缙云法院开展执行大会战行动联合惩戒老赖效果显著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