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缙云县人民法院领导值周制度》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缙云县人民法院领导值周制度》经院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缙云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印发
缙云县人民法院领导值周制度
为加强对机关作风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性事件,保障法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院领导值周制度。 一、值周领导为院班子成员及执行局局长、专委,同时配备3-4名中层干部协助,每周轮换1次。 二、值周领导职责为: 1、负责本周信访接待工作。值周院领导应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对接待、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值周期间,一般不安排外出,确有特殊情况需由其他领导代为值班的,应及时主动与其他院领导协商。 2、负责处置本周突发性事件。值周院领导对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置,有关部门应服从值周院领导的指挥。 3、负责督查本周考勤和纪律作风情况。重点巡查有无串岗以及服务态度恶劣、办事效率低下、未按规定着装等现象,查看有无旷工、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现象,核实请假情况等。 4、负责值周情况登记交接。值周院领导应做好值周情况记载,并在值周结束时及时将记录本交给下周的值周领导。 三、政治处负责列值周安排表,并公布于内网公告栏处。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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