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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3-01-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关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按照《缙云县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法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转作风、创亮点、争进位、助发展”的目标,以“事不过夜、比学赶超”为主题,结合中政委部署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最高法院部署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诚信礼仪规范的人民法院,打造“团结、务实、勤奋、廉洁”领导班子和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着力解决全院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司法作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大力培养法官的为民意识和务实作风,使广大法官切实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站在大局的高度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深化司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理念,把作风建设贯穿于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制定措施、破解难题、促进发展的全过程,不断强化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审判工作中坚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稳定观、发展观、法治观、和谐观,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诚信礼仪规范的人民法院。

2、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以提高学历层次的系统学习为起点、提高审判技能的岗位学习为重点、提高综合能力的素质学习为着力点”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不断推进学习机制创新,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审判、贴近干警”的原则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继续丰富完善读书活动,不断提升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引导舆论的能力。

3、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效率。推进机关职能转变、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大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团结民主、和谐共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之风。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体现司法效果,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司法资源与司法效益相统一。

4、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着力解决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在办理立案信访、开展庭审、执行活动、制作司法文书和遵守司法礼仪等方面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纪律作风涣散、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开庭不守时、言行不规范、交友不慎等问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快捷高效地审理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类案件,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强督促,完善考核,促进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案件从立案、结案到后续跟踪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控;规范用人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强化司法政务工作服务性、主动性和效率性,着力构筑无缝隙审判管理模式。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强化岗位职责,提高服务发展自觉性。在干警中开展单位职能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的教育培训,明确职责任务,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对干警进行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教育,不定期对干警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干警履职情况、办案(事)质量和效率、服务态度进行总结讲评,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着力查找突出问题,选准作风建设突破口。以对照检查近年作风建设查找出来的问题为基础,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征求意见会、判后回访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查找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服务时限、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设立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反映的作风问题进行一次梳理汇总。对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分轻重缓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解决的办法、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三)着力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制定整改措施要切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本着“有什么问题改什么”的原则,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要力求具体实在,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教育和引导全院干部迅速行动、深入基层第一线,帮助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四)着力加强督促检查,防止纠而复生。要坚持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列入全院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院长为干部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对分管部门干部作风建设进行督促和检查。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用自身的模范行动教育和影响干警,推动法院队伍的作风建设。要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建立完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自身服务发展、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对不认真办理和解决问题、基层和群众不满意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准确把握形势,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努力提高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巩固提高作风建设的成果。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从20126月开始,到2012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67月)

采取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广泛动员,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展作风建设年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围绕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诚信礼仪规范的人民法院。专题进行深入讨论。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8--11月)

要开展岗位职责教育,深入查摆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一)开展岗位职责教育

在干警中开展单位职能职责、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教育培训;对干警履职情况、办案(事)质量和效率、服务态度进行总结讲评,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排查存在问题。

采取扎实有效方式,主动查找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反映的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一次梳理汇总,对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研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解决的办法、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1、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对司法作风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1)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案结事不了等行为;

2)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冷、横、硬、推、拖”、耍特权、抖威风等行为;

3)思想状态和工作状态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干事创业缺乏激情、思想消极懈怠、工作不在状态、工作效率低、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等行为;

4)在规范办理立案信访、开展庭审、执行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违反法定程序,不尊重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等行为;

5)在规范司法文书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叙述事实不清、援引法条不准、判词说理不明、遗漏裁判事项、校对打印错误等行为;

6)司法礼仪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着装不规范、开庭不守时、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等行为;

7)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不挂牌上岗,上班迟到早退,开会手机铃响、迟到早退、精力不集中等行为;

8)廉洁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归纳,逐条梳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认真执行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等信访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大接访工作,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广泛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监察室定期对反映全院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研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解决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督促整改。

(三)作出公开承诺。

全院要在立案大厅公布来访指南,公开审判、执行工作流程,明确办案内容、办理责任和办结时限,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效率。要进一步细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能职责,单位和个人要分别梳理提出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具体工作事项和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公开承诺。

1、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规范立案程序,进一步强化立案信访窗口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建立健全首问责任、服务承诺、办案公开和文明接待制度;印制《立案须知》、各类案件《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等材料摆放立案大厅,为群众和当事人提供方便;积极推行预约办案、巡回审判、繁简分流、一次性告知等措施,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

2、加强审判流程跟踪管理,借助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跟踪案件审限,在本院大厅电子屏幕和局域网上进行审限提示,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效率。

3、各部门和干警个人要分别梳理出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具体工作事项和措施,并作出承诺。

(四)切实抓好整改。全院要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重点和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落实检查督促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力、责任到位、取得实效。

1、从严整肃劳动纪律作风。要从整肃上下班作息时间这一最基本的要求做起,采取视频监控手段纠正司法活动过程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诚信、不礼仪、不规范的行为作风,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的。

2、从严整肃文风会风。要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会,对能套开的会议不再分别召开,对能以视频传达精神的会议不再集中召开。通过巡查、录像整肃手机铃响、迟到早退、精力不集中等影响会风会纪的行为。公文起草要文风朴实、实事求是、言简意赅,进一步规范发文文种和公文制作格式,杜绝花架子和追求轰动效应,切实防止文山会海。

3、从严整肃工作作风。党组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分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认真执行《关于加强车辆管理的规定》,严肃查处警车违章驾驶、乱停乱放和停靠在酒店和娱乐场所附近等行为。

4、严格执行全院“五条禁令”,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决通报违反纪律作风和影响法院形象的行为,严肃查处司法不廉洁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5、各部门和干警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使解决突出问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五)着力推进巩固提高

要进行回头看、回头查,对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确保整改事项逐一落实,切实兑现整改承诺。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以巩固和扩大开展作风建设年成果。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212月)。要切实搞好开展作风建设年的检查总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党组要高度重视开展作风建设年,党组书记、院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为确保作风建设年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深化开展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院长李美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

(二)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成果转化到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中去,切实做到开展作风建设年与法院各项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要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促使全院干警以更好的状态、更足的干劲、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法院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三)加强宣传交流,营造良好氛围。全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开展作风建设年,宣传法院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宣传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做法。各部门要及时向院开展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开展作风建设年的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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