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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执法执勤用车的“八个严禁”
时间:2015-02-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一)严禁将执法执勤车辆借予外单位和个人使用;

(二)严禁挪用、套用执法执勤车辆车牌;

(三)严禁非指定驾驶人员驾驶执法执勤车辆;

(四)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段使用警灯警报器;

(五)严禁非因公务活动将执法执勤用车停放在商场、酒店、餐馆、娱乐场所周边;

(六)严禁驾驶执法执勤车辆参与婚庆、葬礼及其他社会活动;

(七)严禁非执行公务期间将执法执勤车辆停放在法院办公区外过夜;

(八)严禁酒后驾驶执法执勤车辆。

 

O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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