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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法院关于缙云县仙都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设备、附属设施及农家乐酒店的设备等财产拍卖的公告
时间:2019-01-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缙云县人民法院

关于缙云县仙都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设备、附属设施及农家乐酒店的设备等财产拍卖的公告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22010时至201922110时止(延时除外)在缙云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缙云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8/0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075.0cMa14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缙云县仙都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设备、附属设施及农家乐酒店的设备等财产。该房产坐落在缙云县仙都街道前湖村上前湖123号。

1、(1)营业房,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2167.67平方米,其中宗地外建筑面积264.93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缙房权证字第A021932号。

2)营业房和配电房,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7211.74平方米,其中宗地外建筑面积812.38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缙房权证字第A021933号。

2、土地:(1)地类为餐饮旅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1176.0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411127日,土地证号为缙国用(2004)第1-5902号。

2)地类为餐饮旅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5535.0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4943日,土地证号为缙国用(2004)第1-5903号。

3、设备一批。

瑕疵说明:1、未腾空;2、存在用地超红线建房。对用地超红线建房的后期处理 2017年12月18县企协办出台了《关于缙云县仙都假日酒店抵押物处置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明确在仙都假日酒店拍卖成交后,由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用地红线范围(宗地)内的土地6711平方米、建筑物8302.1平方米先予办理确权登记;对超出用地红线范围(宗地)外的建筑物1077.31平方米暂时保留使用。

起拍价:2988万元,评估价:4065.1万元,保证金:58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919日起至201921917时止(节假日、周末、下班时间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安排在2019219,有意看样者请于201921817之前和法院取得联系。

特别提醒:竞买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入园条件、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如参与竞买的自然人和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两天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买受人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出卖人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法规定的税费,在拍卖款中预留或扣除出卖人需要承担的相关税费。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219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请关注淘宝平台。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3117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缙云县人民法院中转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缙云县农业银行营业中心,账号:1981010104001618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8-3315070,1810578220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缙云县人民法院

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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