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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富
时间:2015-07-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杨国富,男,身份证号码:332526196804112515,住缙云县壶镇镇贤母东路66号401室。杨国富应偿还蔡某某借款100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杨国富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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