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5 日上午,缙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我院四楼会议室召开,听取并审议我院有关财产刑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赵导亮主任对我院重视财产刑执行工作表示肯定,并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构建财产刑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均衡裁判的同时亦注重个案的社会裁判效果,减少财产刑“空判”现象。二是树立审执兼顾理念,把财产刑执行工作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执行合力。同时,加强与被执行人服刑地法院的联系沟通,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缴纳义务,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有效执结。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注重执行艺术、讲究执行方法、规范执行行为,不断提升干警执行能力,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协调高效。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改变当事人及公众对财产刑的认知,逐步地消除被执行人的误解和对抗心理,营造良好的外部执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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