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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意外起纠纷,法院联动帮化解
时间:2016-01-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近日,通过多方联动,缙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民生老案,并将40000元赔偿金和10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给了申请人。

2011年6月23日,方某受王某雇佣在缙云县七里乡替朱建房,不慎从三层坠落到一层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发生事故后,屋主朱建民和承包人朱伟春对其赔偿责任经协商已履行完毕,可王某不肯承担责任。于是方某的家人徐、丁某等四人王某起诉至缙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王某应赔偿给四原告77164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便外出躲债,下落不明。

此案便耽搁了下来。

2015年3月31日,执行干警通过网络布控以及老赖曝光等措施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王某迫于执行压力,于当日向法院院履行了5000元赔偿款后,一直逃避执行,未履行赔偿义务。

2015年8月5日,执行人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王某,责令其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王某称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家中有老人和四个未成年子女需抚养,家庭负担重,没履行能力,拿不出钱来

随后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王某仍称家里负债若干,目前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丁某等人多次到本院吵闹,要求该院对王某平时的生产工具等物品进行强制执行。此时的已87岁高龄,患有胆结石、胆囊炎,治疗费用巨大

一方是痛失亲人,身患重病的高龄申请人,一方是家庭负担重,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此案陷入了僵局。

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当地政府和村干部一起与双方沟通协调。经过各方努力,王某表示愿意想尽一切办法,再履行人民币四万元。而徐某等人则认为能有5万元就可以。

看到能够化解此案的希望,执行干警欣喜万分。经过努力终于帮助申请执行人获得1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谢谢法官们,你们辛苦了,这笔钱对我们太重要了徐某等人领到这笔执行款后一直感谢。至此,该涉民生老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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