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
当前位置:首页 > 缙云县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怎么办?
时间:2012-02-29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上一篇: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人民法院吗?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