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伟雄同志调整工作岗位的通知
缙法政调﹝2013﹞1号
本院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赵伟雄同志从9月16日起调整工作岗位,由执行实施科调到司法行政科工作。
院政治处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