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缙云县 > 法院文化 > 廉政之窗 
公仪休不受鱼
时间:2013-05-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公仪休是战国初期鲁国宰相,他坚持奉职循理,以德治国,始终不变,使朝廷大小官员自守清正,既不与百姓争利,也不妄取小惠。

  公仪休有一嗜好,就是特别喜欢吃鱼。宰相爱吃鱼,自然就有人主动给他送鱼。一天,有一送鱼者带着一筐上等新鲜鱼,给公仪休送来。但他坚辞不受。送鱼者大为不解地问:“听说宰相喜欢吃鱼,特意给您送来,不知为什么您又不收呢?”公仪休笑了笑,对送鱼者说:“正是因为我特别爱吃鱼,所以我才坚决拒绝接受任何人馈送的鱼。道理很简单,我身为宰相,而宰相的俸禄足够我自己买鱼的开销,假如今天我因接受别人的鱼而被罢免官职,那谁还给我送鱼呢?这就是我不受鱼的原由啊!”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赵轨清廉若水
上一篇:廉政格言(一)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