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缙云县 > 法院文化 > 廉政之窗 
姚崇不徇私情
时间:2012-06-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唐朝开元年间,吏部尚书魏知古要去洛阳一带考察官员政绩。宰相姚崇有两个儿子在那儿当官,离京前,魏知古特地到姚府辞行,不料姚崇对他十分冷淡。魏知古是姚崇一手提拔起来的,他到洛阳之后,私下接见了姚崇的两个儿子。姚崇之子请求他在皇上面前为自己美言。

  玄宗皇帝接到魏知古的奏折,见他极力赞扬姚崇的儿子,便宣姚崇进殿,对姚崇说:“你的两个儿子很有才干,政绩不错,朕有意提升他俩。”姚崇坦然地说:“我这两个儿子才识平平,又不善理政,不足以提拔。”唐玄宗见姚崇能秉公处事,十分高兴地说:“魏知古徇私妨碍公事,辜负了你对他的教导,我也不能原谅他。看来只有罢了他的官以正朝纲。”

  姚崇复奏道:“我教子不严,罪该受罚。如果陛下因此事贬谪魏知古,那人们就会说他是当了我的替罪羊了。”唐玄宗听后十分赞许,遂令魏知古改任工部尚书。姚崇历任武则天、唐睿宗、唐玄宗三朝宰相,有“救时宰相”之称,是中国历史上的名相。特别是在玄宗时期,对“开元之治”贡献尤多,影响极为深远。(转自正义网)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廉政故事
上一篇:范仲淹教子节俭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