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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交通事故赔偿案
时间:2018-03-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摘要: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被执行人踪迹难寻,通信不畅。天山脚下的“硬汉”法官不畏艰难,踏入雪山“冬窝子”,需找被执行人,推动案件顺利执结。

        2015年8月7日下午,乌鲁木齐达坂城小镇阿克苏乡高崖子牧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哈萨克牧民哈力醉酒驾驶摩托车与骑乘摩托车驶来的牧民别克相撞,别克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双方负同等责任。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哈力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附带民事部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哈力赔偿别克家人各类费用总计106000元,分期付清。

        调解书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哈力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同时依法实施网络查控和实地走访调查,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查明被执行人哈力除了基本生活所需的少量牲畜外,确实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哈力发出限制消费令。申请执行人古丽娜(别克的妻子)已届73岁高龄,又身患癌症,生活本就不太宽裕,丈夫的突然去世让家里生活雪上加霜。老人病情恶化,急需手术。被执行人哈力住所地高崖子牧场距离乌鲁木齐市一百二十多公里,冬季牧居的“冬窝子”更是远在山区,距离市区二百多公里。冬季大雪封山,车辆无法通行,依靠步行或骑马才能到达,单程需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为尽快将“救命”的案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巴河拉提汗及助手们租借牧民马匹,连续多日冒雪进入“冬窝子”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早出晚归,有时要借住牧民家中蹲点执行,一日三餐无法保障。终于在“冬窝子”找到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指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督促被执行人及时筹措案款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先后几次总计执行到位64000元。案款在第一时间送到病床上的古丽娜老人手中。因救治及时,老人的病情得到了控制。被执行人哈力也为执行法官的爱民情怀和敬业精神所感动,主动表示,除了自己放牧工作的收入,打算让妻子外出务工,两人一块攒钱,保证一定把案款付清。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的情况,积极为其提供帮助,将其介绍到一家餐厅工作。哈力也兑现承诺,按时交纳了剩余的执行款。2017年2月份,执行法官专门赶往达坂城,将42000元的最后一笔案款送到了古丽娜老人的手中,此案至此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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