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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 权周芳 陈三平 阙祖尉
时间:2018-08-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方新权,男,19751月出生,住庆元县松源镇五都五余路。 

 

被执行人周芳,女,19778月出生,住庆元县松源镇五都五余路。 

 

被执行人陈三平,男,19774月出生,住龙泉市小梅镇上梅村。 

 

被执行人阙祖尉,男,19737月出生,住松阳县大东坝镇七村。

 

方新权、周芳、陈三平、阙祖尉应偿还陶某某欠款56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方新权、周芳、陈三平、阙祖尉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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