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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胜
时间:2015-12-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赵大胜,男,1952年12月15日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

赵大胜应偿还浙江缙云杭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赵大胜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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