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缙云县 > 执行信息 > 曝光台 
朱宏伟
时间:2015-10-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朱宏伟,男,1968年3月24日出生,住缙云县壶镇镇好溪路。

朱宏伟应偿还章某某23.5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朱宏伟仍未履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李晓方
上一篇:姚海武
主办:缙云县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