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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法院三举措服务保障剿灭劣V类水专项行动
时间:2017-04-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依法保障全面剿灭劣类水行动,日前,缙云法院出台《为缙云县全面剿灭劣V类水行动提高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一是开设绿色通道。实行涉剿灭劣V类水行动案件 “三个一律”办理机制,即涉水环保非诉行政案件一律依法快速立案,做到即收即立;对环保部门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一律快速审查,对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行政决定在5天内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涉水环保非诉行政案件失信被执行人一律严惩。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环保、乡镇等部门建立信息联络群,畅通沟通交流渠道。3名院领导、3名庭科室负责人组成“3+3”督导小组,参与该县合力共剿劣V类水行动,对口联系6个行政村,实地走访掌握该地治理劣V类水总体形势,排摸、预判潜在涉水纠纷,并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适时提供法律建议。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梳理历年涉水环境污染案件,在做好舆情稳控基础上,公开曝光污染水资源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等10起典型案例。组织专题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水污染企业负责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旁听涉水案件审理,同步开展庭审网络直播,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助力剿灭劣V类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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