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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店里打杂的她 隔三差五从同一个铁皮箱里抓钱
时间:2018-11-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今年6月份,缙云人俞某在当地一家快餐店找到一份“收入颇高”的打杂活计,之所以“收入颇高”,倒不是因为老板开的工资高,而是因为她把店里的一个铁皮箱当成了“自助取款机”,连着好几次偷偷“取款”成功。
    刚在快餐店接手打杂这活时,俞某还是挺老实的,但随着她熟悉了店里的情况,老板的一个细节让她蠢蠢欲动起来——店里收银时用的是一个铁皮箱,而老板平时很少上锁。
    7月初的一天,俞某瞅准了机会,趁着老板不注意,第一次把手伸进了那个铁皮箱里。因为害怕,俞某只是偷瞄见铁皮箱里头有一些十元、二十元的纸币,她也不顾上有多少,慌慌张张就抓了一把出来。没想到,事后一数,居然有150多元,这可把她乐坏了。
    而之后,俞某暗中对老板观察了一番,结果发现他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店里的钱少了,这就让她的胆子更大了。
    以后的一段日子,只要老板一不注意,假装在打扫卫生的俞某就会偷偷靠近那个铁皮箱,趁机从里头抓一把。
    由于俞某每次都偷得不多,经营快餐店的两口子也就一直没有发现。直到7月25日那天,俞某偷得实在太明显,这事才最终被人发现了。
    当天早晨,店老板将十张50元的纸币放进了铁皮箱中,准备当日找零之用。结果,俞某不知铁皮箱里就这些钱,照例抓了一把,偷走了其中的八张钱。等几个小时后,老板打开铁皮箱时,很快就发现里头的钱少了,刚到店打杂才一个月的俞某随即成了重点怀疑对象。
    一开始,俞某还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直到民警赶了过来,她才最终供述了犯罪经过。而此时,她已经偷了六次,得手了1200余元钱。
    缙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被告人俞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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