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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2-03-01   来源:缙云法院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分享到:

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210日在缙云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缙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美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2007年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县委“富民强县、幸福家园”的总目标,以“八项司法”为切入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五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9005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9.9亿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1705件,判处罪犯271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47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07件,判处罪犯220人,其中危险驾驶罪1919人。审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47件。2008年审结缙云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经过5天的连续开庭,对25名罪犯分别判处6个月以上至12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托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审结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财产型犯罪案件1002件,判处罪犯1554人。其中有社会影响较大的被告人杜武均等12人特大抢劫、盗窃团伙案和2009年度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郜银河诈骗案等。办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1件。审结了涉案金额8074万元、受害人达175户的胡云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胡云火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万元。加强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审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15人。依法惩处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渎职和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72件,判处罪犯76人。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3件,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140人,其中缓刑44人。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罪行较轻的1028人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积极做好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人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为125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11件,帮助受害人获得经济赔偿2238.8万元。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调判结合化解纠纷。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0531件,解决争议标的7.1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权属争执、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4410件;审结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管理等案件285件。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7件,审结率达100%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涉企案件大幅增加,为避免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我院慎重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尽力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近年来,我院针对省内个别地方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密切关注涉企动态,对涉及重点项目或者可能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的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取得党委的支持。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成功调解了大源镇郑坑村的茶山承包合同纠纷案,稳妥审结了壶镇镇上王村的7件不当得利纠纷案。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扬“枫桥经验”,发动多方力量参与诉讼调解。总结和交流调解技巧。五年共调解(含调解后撤诉)民商事案件5624件,调撤率为53.4%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五年共审结行政案件58件。其中判决撤销和变更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的8件;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14件;维持行政行为、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的25件;其他方式结案的11件。依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54件,裁定不予执行65件。努力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和解工作,扩大协调参与面,积极邀请党委、人大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参与协调。继续推进行政首长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推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涉村民事纠纷面临的新难题进行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为政府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参考依据。

    (四)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着力破解执行难。五年共执结各类案件6693件,执结标的金额2.8亿元。强化执行措施与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建设相结合,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责任制度。推进“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执行系统建设,强化执行威慑。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重点惩治转移、隐匿、处分财产等规避执行的行为,178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追究4名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个人不良信息1705条,企业不良信息55条,通过网络曝光“老赖”信息369条。因案制宜,针对不同被执行主体开展专项执行活动。2009年,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额43.83万元。20107月,部署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集中清理被执行人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靠党委领导统揽协调和部门联动配合,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各种手段,集中清理了一批执行积案,有力推动了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彰显了司法权威。此项活动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省高院还刊发了工作简报将我院的成功经验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2011年开展以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案件和申请执行人为金融机构案件为重点的专项执行活动,督促尚在服刑的被告人自觉履行义务,强化金融机构的举证责任,加大金融机构协助执行力度,及时对金融机构在信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共执结此两类案件189件,执结到位标的额546.4万元。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优化执行职权配置,分设了执行实施科、执行监督科和执行综合科,监督制约进一步得到完善。

二、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构建公正司法新机制

(一)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把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制定《缙云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制度(试行)》。五年共接待来访508人,处理来信428件。完善院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坚持每月十五日为院长信访接待日,定期接访当事人。集中清理信访积案,认真找准信访症结,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错误瑕疵纠正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情责兼顾并重,提高工作实效。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的沟通和与政法各单位的横向联系,努力形成化解疑难信访案件的工作合力。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做好矛盾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摸底稳控工作,确保国庆、“两会”等敏感时期不添乱。

(二)加强审判监督和审执质效评估管理机制。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措施,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借助信息技术加强对审判执行流程的全程监督。五年共审结再审案件18件,其中本院决定再审9件。共有上诉案件715件,上诉率仅为5.81%,上诉维持率达79.3%。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成立以审监庭为主要力量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通过常规评查与定期评查相结合、重点评查与专门评查相结合、疑难案件研讨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经验推广相结合,及时公布评查结果,有力提高案件质量,五年来评查案件平均优秀率达96%。通过案件评查,共发现15起虚假诉讼案件并予以查处。注重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0.95%。全面推行案件归档报结制度,把握好办案和归档节奏,2011年我院归档报结率为92.86%

(三)优化便民诉讼配套措施。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优化接待、咨询、立案、缴费等诉讼服务功能,2011年我院的立案大厅被省高院评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设立巡回审判站,开设“假日法庭”,五年共巡回审判787次,办结案件841件。成立全市首家“消费纠纷巡回法庭”,集中受理消费纠纷案件。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做好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五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0.37万元,为364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104.6万元。

(四)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制定《落实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致力科技强院,推动公信立院,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已完成两个标准化数字法庭和八个简约型数字法庭建设,逐步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实行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网络直播等,大大提高审判效率和司法透明度。深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执行工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2351560人次。积极与县司法局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等工作,认真组织缓刑、假释等非监禁人员旁听庭审。

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司法的核心价值理念。大力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事不过夜”讨论活动,组织干警剖析个人思想作风和党组织生活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我院巡回庭副庭长徐步茜同志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1年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和“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省高院又将其推荐参评“全国模范法官”。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五年来我院共录用公务员24名。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夜学制度,以修德教育,成事教育和公正教育为重点,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向干警推荐《把信送给加西亚》、《从怎么看到怎么办》、《天大的小事》等好书,努力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138194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遴选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导师,通过“传帮带”指导,逐步提升青年法官的综合素质。加强法院网络建设,开设法院内外网网站,开通政府官方微博,制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不断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三)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法警业务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到制度、警力、管理、责任“四到位”。以“警务安全千日无事故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警务保障规则,配强配足警务保障力量,确保警务保障工作万无一失。五年来共出警34641人次,其中提解、押送、看管人犯 7695人次,执行拘传、传唤出警1429人次,无一差错,未发生被告人或罪犯自伤、自残、逃脱等事故。深入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五年组织法警集中或不定期训练187次,参加考核人员各项业务考核成绩均为优秀。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的法院文化建设。每年初,院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邀请专家、学者讲授党风廉政建设警示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郁氛围。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省高院建立的廉政监察员制度,强化日常廉政监督,由廉政监察员对部门内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纠正,防微杜渐。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缙云法院廉政风险信息分库”,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监管查控,随时报送廉情信息。

(五)提升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五年来,我院诚恳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我院2007年以来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工作和财产刑执行专题报告,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认真听取、征求代表意见,进一步改进完善自身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参加座谈以及协助信访接待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如一被执行人扬言若对其强制执行就采取过激行为,执行法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协助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促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抗诉案件9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8次。此外,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指导、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缙云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新录用了不少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法律专业知识较好,但化解矛盾纠纷,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能力普遍较为缺乏,不善于统筹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从严治院的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群众观念不够强,司法作风不文明,行为不规范,工作不细致,容易引起群众不满。三是司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案件数量剧增,案件难度明显加大,持续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导致法官健康状况普遍堪忧,加之激励机制缺乏,法官不稳定问题突出,法官流失较大。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比较严重,影响法官办案信心,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立。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四、2012年的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机制创新,践行为民司法,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利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公正。深入贯彻“宽严相济”、“调解优先”、“化解行政争议”等司法政策,更加有效的发挥判决和调解的作用,尽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注重做好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伤害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密切关注我县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审理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审理好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类案件,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探索行政案件和解协调新机制,及时妥善化解因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继续依靠执行联动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切实加强法院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调解行为,深入调研,为大调解机制的构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作为。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重大事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注重社会风险防控,着力建设和推进案件风险评估预防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审判实务中注意区分案件类型,加强对系列案件的综合研究。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注重对敏感案件、热点问题的正面舆论引导和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强化以案说法,做到“审理一案、解决一串、教育一片”,实现涉诉矛盾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的根本转变。切实做好与基层群众组织以及行政职能部门的联动和配合工作,利用深入基层、触觉敏锐的特点,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尽早化解于基层。

三是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上有新作为。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进一步拓展诉讼服务功能。加强立案环节导诉和法律释明工作,逐步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切实保护诉权。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立案工作,拓宽诉求表达渠道,以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进一步加强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做好诉讼费减、缓、免等工作,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完善司法救助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大力推进档案电子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继续推进阳光司法,完善信息化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紧紧围绕公正廉洁司法,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予以高度警觉和重视,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形势教育,努力提升为大局服务的意识;坚持转变观念,努力提升为人民司法的意识;坚持能动司法,努力提升为社会护航的意识。坚持公正执法,努力提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检察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浓厚法院办公文化,加强院史荣誉及文体活动、心理培训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能力和业务水平,完善在职法官的继续教育及培训制度,提升法官应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十二五”期间是我县实现“富民强县、幸福家园”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我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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