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丽水花园,共享法院关怀”主题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讲好丽水大花园的故事,展现法院司法关怀的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走进丽水花园,共享法院关怀”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丽水市法官协会 承办单位: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以收稿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1.力求以全方位、多角度的创作手法表现丽水风光和丽水法院人的风采,做到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有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2.参赛作品必须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拍摄,鼓励新作。 3.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只可调整色彩、对比度和饱和度,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否则不予参评。 4.作品不拘风格和表现形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视为一件作品),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参赛作品统一为纸质10英寸照片。 5.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1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单位及姓名、联系电话。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作品获奖后经验底片(原始电子文件,JPEG格式5MB以上)后兑现奖金。凡不按要求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作品60件,其中丽水风光组、丽水法院组各30件。每组作品中优秀作品各5件,稿酬各2000元;入选作品各25件,稿酬各400元。征集到的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丽水市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缴纳。 五、评选方式 截稿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 六、投稿方式 投递地址: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1号),邮编323000; 电子邮箱:外网:550939635@qq.com 内网:chenh@lszy.zj.pcc 联系人:陈 晗 电话:0578-2531967 七、活动须知 1.凡入选的参赛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及组织单位推广资料等非商业性宣传活动, 不另付稿酬。 2.作者必须以实名投稿,不允许以他人作品参赛。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的审核责任,凡因著作权、肖像权而引发的纠纷由参赛者承担。 3.参赛作者均被视为认同并遵守以上规则。 4.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丽水市法官协会 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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