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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绍萍等同志调整工作岗位的通知(缙法政调﹝2014﹞1号)
时间:2014-01-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关于孙绍萍等同志调整工作岗位的通知

 

缙法政调20141

 

本院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并经县委政法委同意,决定:

孙绍萍、丁彩霞两位同志从121日起调整工作岗位,孙绍萍借调到政法委工作,丁彩霞回司法警察大队工作。

 

 

 

院政治处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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