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华等同志调整工作岗位的通知
缙法政调﹝2013﹞3号
本院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以下同志从11月11日日起调整工作岗位:
陈 华同志调动到简易庭工作;
应毅力同志调动到执行监督科工作。
院政治处
2013年11月8日